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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收运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0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收运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安顺市西秀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收运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收运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潲水油”回流餐桌问题,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潲水油”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积极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收运,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餐厨废弃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独立运输集中处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健康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建立起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体系;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逐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等各项机制和制度不断健全,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  珏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谢朝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徐时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吴洪彬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  林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城管局局长

周真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露颖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付曼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伟  区督查督办局局长

缪  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杨德燚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舒明玉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  海  区财政局局长

曾  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光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  晓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严  锐  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局长

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勇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理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褚永红  区统计局局长

齐庆猛  区教育局局长

梁正宇  区司法局局长

陈佳英  区妇联主席

刘  美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  婕  区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吕  涛  东街办事处主任

粟显清  南街办事处主任

周  佳  西街办事处主任

钟  敏  北街办事处主任

吴  丁  东关办事处主任

殷红霞  华西办事处主任

余新安  新安办事处主任

杨  洋  七眼桥镇镇长

潘盛斌  双堡镇镇长

徐  勇  轿子山镇镇长

齐  林  蔡官镇镇长

候  林  旧州镇镇长

王兴玲  宁谷镇镇长

张  凌  大西桥镇镇长

张  祥  东屯乡乡长

杨跃刚  鸡场乡乡长

李灏宇  杨武乡乡长

王  雪  新场乡乡长

王  军  刘官乡乡长

郭朝超  岩腊乡乡长

罗桂昌  黄腊乡乡长

杨  柳  马槽社区书记

甘谦挹  新太社区书记

曾小云  凤凰社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运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处理西秀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日常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工作的指导。


四、职能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地沟油”治理、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合开展“文明餐桌”主题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环保的餐饮文化氛围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舆论氛围。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介,积极开展国家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依据、法规等各类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区督查督办局:负责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督查考核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收运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考核排名情况。

(三)区城管局:负责制定我区餐厨废弃物工作方案,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开展餐厨废弃物相关工作。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以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作为食用油脂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用油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养殖场(户)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创新监管机制,严禁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

(七)区公安分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对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配合开展餐厨废弃物宣传教育。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与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者签订协议,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区教育局:牵头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处置本单位食堂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十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在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其运营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兼顾特许经营者合理利润,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对餐厨废弃物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二)区财政局:负责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餐厨废弃物补贴经费,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的支持。

(十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开发地块、新建小区开发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督促、监督餐厨废弃物收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负责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餐厨废弃物市场化服务外包公司开展餐厨废弃物工作,并将物业服务企业餐厨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十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并负责督促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处置。积极配合督促、指导全区开展餐厨废弃物相关工作。

(十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道路运输局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餐厨废弃物工作。

(十六)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餐馆等经营者的监督管理,配合市场监管局督促景区(点)餐饮经营户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本方案规定收集、运输、处置。

(十七)区司法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工作立法调研,推进餐厨废弃物立法工作

(十八)区精神文明办:负责督促、指导餐厨废弃物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文明素养;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目标考核范畴。

(十九)区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妇女及家庭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十)交警直属一、二大队:负责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在非高峰期且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沿途停靠等协调保障,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相关车辆管理工作。

(二十一)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工作宣传教育及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监管,整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按照“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序推进。


五、区域范围

(一)实施区域。城区(西秀产业园区、东街办事处、西街办事处、南街办事处、北街办事处、东关办事处、华西办事处、新安办事处、马槽社区、新太社区、凤凰社区)范围内实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

(二)主体范围类别。上述区域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单位食堂、院校、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大、中型餐饮馆、宾馆、酒店、餐饮机构、农贸市场等。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在城区2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居民社区、1个党政机关、1所学校、3个餐饮机构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宣传,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餐厨废弃物的实施范围。

(三)分段实施区域

以上区域类别分两个阶段全覆盖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2019年6月完成辖区党政机关、单位食堂、院校、大中型餐饮馆、宾馆、酒店垃圾收运处置;2019年10月完成辖区范围所有中小型餐饮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

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各成员根据《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参与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加强气氛渲染,引导餐饮机构自觉、科学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

1.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在各党政机关、院校、大中型餐饮机构社会团体进行宣传教育。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餐厨废弃物工作中必须要做好带头模范作用,充当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实施的领头羊。学校通过集中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课堂,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餐厨废弃物意识,积极参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建立餐厨废弃物宣传基地,中小学校和社会团体可以组织学生和市民观摩、学习餐厨废弃物知识,以科学实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和社会居民对餐厨废弃物的认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村(居)要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街道办、新型社区、村(居)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从餐厨产生源头上对餐厨废弃物产生量进行控制,减少使用“潲水油”饲养禽畜等行为的发生。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妇联、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3.营造宣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力量,营造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社会氛围。通过安顺电视台、西秀传媒、新闻传媒、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餐厨废弃物收运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政策,让全区居民了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意识。同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餐饮机构、社会居民的建议,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形成全民参与建设、监督的氛围,集思广益,将实施方案中存在的不足逐渐完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收运系统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0月)

1.收运队伍。由政府授权相应企业进行餐厨废弃物收运,采取收运模式:购置相应的专业收集车辆和容器(密闭收集运输),成立专业收集运输队伍,分区域、定路线、定时间、定人员收集运输。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新型社区)


2.餐厨废弃物收运。各职能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对就餐人数300人(次)/日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企业等原则上立即增设油水分离器、油水隔离池等设施,保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减量化。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3.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相应收运资格、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坚决予以取缔。重点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是否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是否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并保持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4.价格。区发展改革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对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收集、运输投入成本进行核算。按市级部门确定的指导价格,结合西秀区实际情况收费。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提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

1.收集。按照《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要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将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收运时间应错开餐厨废弃物产生机构营业时间。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指定时间将收集桶送达指定地点,采用“桶等车”模式,协助收运人员将餐厨废弃物从收集桶转移至收集车辆,日产日清。

2.运输。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应配置专用的密闭式收集运输车辆,采用定时定点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全覆盖收运,收集的废弃物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置。

3.处置。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应采用先进、科学的处理工艺,集中对餐厨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签订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

1.签订处置协议书。由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机构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签订协议书,《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时间、方式、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2.完善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按照《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约定,由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为各餐厨废弃物产生机构配备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各职能相关部门对主城区所有餐饮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配合收运队伍收运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六)建立餐厨废弃物健全监管制度。积极探索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信息互通(监管信息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如餐厨废弃物产生点设置信息监控设备、收运车辆安装GPS、处置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等)为基础,强化执法为辅助,餐厨废弃物产生与收运处置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程监控机制,严防“潲水油”回流餐桌,实行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全程监控。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要建立台账、专人专管、日产日清、应收尽收,确保规范收运,不得产生次生环境污染。严禁餐饮服务企业未经油水分离将含废食油的潲水排入地沟或管网。清理规范收运队伍,加强对收运、处置企业的监管。收运企业应使用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七、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根据发改(物价)部门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运营成本的测算,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费用进行补助。政府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进行为期三年的运营补助,预估第一年补助约20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补助约100万元。运营补助三年满后,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法规政策。配合市级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执法体系,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执法协作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源头收集、运输、处置执法并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收集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依据《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落实并担负起各自职责。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具体内容以《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书》方式与餐厨废弃物源头方及餐厨废弃物企业分别签订。同时,由餐厨废弃物企业与餐厨废弃物源头方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便共同遵循《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予以处罚。新建餐饮店,按餐饮业准入条件实行提前督促制,督促拟新建餐饮业主应当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废弃物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协议,并承诺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台账后,若新建餐饮店,未按照签订协议进行餐厨废弃物收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将按照相关协议、规定予以处罚。已营业的餐饮店,每年应当定期将已签订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协议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台账情况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备案。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全面保障资金投入。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政府每年对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进行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进一步细化监督考核细则,加强对新型社区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将餐厨废弃物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收运车辆沿途遗撒等进行曝光、依法查处。强化对终端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严格督查考核。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工作严格实行督查考核制度,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和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牵头单位:区督查督办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六)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餐厨废弃物知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关于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亮点,通过媒体、网络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让广大市场主体、养殖场(户)、人民群众知晓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扭转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习惯,自觉抵制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行为。促进餐厨废弃物的源头减量化,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饮服务企业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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